據介紹,項目申報人可登錄“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按要求進行網上注冊和項目申報。操作步驟為:點擊申報平臺右上角“服務平臺入口”,選擇“個人辦事大廳”,登錄“個人用戶”,完善“個人基本信息”,進入“創業項目申報”。
經網上申報、資格審核后,省人社廳將對資格審核通過的創業項目進行分級評審,包括書面評審、實地考察和現場答辯三個環節,之后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公示和公布評審結果,并按照各項目資助等級,在9月30日前撥付資金。
(一)申報人須是省內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畢業五年內(畢業證書時間為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在閩創業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含香港、澳門、臺灣高校畢業生及在國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學回國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