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維保是消防系統發揮正常功能的前提保障,消防維保工作包含兩方面“維”代表維修,即在消防設施發生故障后,對故障設施進行維修“保”代表保養,即在消防系統平時正常工作情況下對消防設施進行保養,協助各專業廠、處制定消防安全計劃,并檢查防火管理制度的落實,負責動火審批的審核及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的監控,配合綜合管理部防火、疏散和滅火工作計劃的實施;配合相關部門對一般火災事故的調查,督促各單位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確保滅火器材及設施在應急時。
負責制造中心消防管理,負責編制制造中心義務消防隊的滅火培訓計劃并組織培訓和演練,消防系統是每個單位正常生產、工作及生命安全的保證,根據公安部公通字[1996]21號《關于抓緊建立和認真落實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北京市政府第143號《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的指示精神,消防設施必須定期維護、保養,發現故障及時清除,確保消防設施能夠正常運行,發揮其有效的安全預警功能,保障國jia財產免受損失和人民群眾的安全。
每月按計劃抽樣測試部分設備,致使一年內所有設備全部測試一遍,應急維保一般只有在出現嚴重或緊急問題的時候才會有,當某個單位出現嚴重或緊急問題時,他們會撥打專業消防公司的電話請求援助,消防公司一般會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解決,檢查消防栓箱配置是否完整齊全,包括檢查每個消防栓口的靜壓是否符合設計或規范要求,檢查栓口橡膠是否老化、龜裂或脫落,檢查水帶是否霉爛、穿孔,檢查卷盤膠管是否老化、龜裂,檢查破玻按鈕是否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