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清水磚墻的定義來看,“使用質地優良的黏土磚砌筑的墻體,其本身已具有質樸的外觀和良好的耐風雨、抗污染性能,因而不另作面層,這種墻稱為清水磚墻”古代建筑中作為外立面裝飾的磚墻理應納入清水磚墻范疇。但近代以來傳入中國的清水磚墻建筑則是一種建造范圍更廣,且成為一種典型裝飾風格的建筑類型,近代建筑清水磚墻的價值、保護方法與古代建筑也有所區別。我國古代的制磚技術一直以生產青磚為主,在以木構為主的古代建筑中磚墻主要作為維護結構,表面大多有抹灰層,部分等級較高的建筑采用干擺或者磨磚對縫作為表面裝飾,普通民居中也有帶灰刀或糙砌的清水墻做法。受海上絲綢之路的影響,大約在明末福建泉州一帶的沿海地區開始大量建造“紅磚厝”民居。19世紀中葉,五口通商開埠初期,外國殖民者最早采用的建筑樣式通常為外廊式,而外墻材料只能選擇中式青磚、土坯磚、石灰等。1853年,英商在上海租界開設了第一家近代大型建材廠——上海磚瓦鋸木廠,為租界提供建筑材料。
要確定清水磚墻的修復目標,即修復所要達到的“程度”,必須要建立在“價值評估—現場勘察—實驗室分析—現場試驗”等一系列流程的基礎上,根據價值評估的結果,參考項目的經費預算、技術的難易程度等,經過綜合分析才能決策。這種決策機制可以用來表示。做好歷史價值評估,要對建筑的歷史演變過程進行深入研究。近代大城市尤其是開埠城市中重要的建筑物一般都會有建筑圖紙、歷史檔案和照片影像,通過查閱檔案、報刊雜志、紀念冊等,可以深入了解建筑歷史演變過程。尤其是要了解清水磚墻的建造歷史和修繕歷史,厘清清水磚墻的建造年代,表面如有覆蓋層的話是什么時候加的,當時覆蓋的原因是什么,尤其要注意是否是因為原來的清水磚墻損毀嚴重而進行的覆蓋,那么在去除覆蓋層后可能會引起新的病害問題。此外,還必須關注該建筑與重大歷史事件或重要歷史人物的關聯,一般從保護對象的公布名稱中就可以看出,要盡可能弄清重大歷史事件發生或重要歷史人物居住時期,建筑外立面的狀況,是否已經有覆蓋層。
如果清水磚墻表面的覆蓋層具有了較高的歷史價值或者藝術價值,則同樣應該評估覆蓋層所具有的歲月價值,綜合分析后再確定是否加以去除。經過歷史價值、藝術價值、歲月價值的評估,可以將清水磚墻表層分為3種狀態:有價值的歷史覆蓋層、無價值的歷史覆蓋層、有滄桑感的磚墻面層。現實工程案例中,各種不同時期的添加物、不同的材質和保存狀況往往會出現在同一棟建筑或同一面墻體中,清水磚墻很難有一個理想的單一狀態,因此不能武斷的采用單一標準,簡單的將外立面恢復到歷史上“所謂”價值最高時期的外觀,因為這種風格“統一”的外觀可能在歷史上從未真正存在過。清水磚墻不同部分的價值側重點有所不同,即使是同一面墻也可以根據價值評估的不同而選擇不同的修復目標和修復方法,要視具體情況而定。近代建筑的現場勘察主要包括形制勘察和病害勘察兩部分。外立面形制勘察重點關注建筑立面形制風格、立面材質類型、覆蓋層材質,同樣也要關注結構形式;外立面病害勘察包括墻體缺損、裂縫裂隙、生物侵蝕、風化、空鼓、剝落、泛堿、水漬、煙熏、銹蝕痕跡、人為涂寫,以及油漆、涂料、水泥、瓷磚等覆蓋,以前修復時采用的不當修復材料和化學防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