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航貿圈流傳這樣一條信息:所有出境貨物的木質包裝都要加施IPPC標識。海關總署近期并未發布上述通知,但是根據海關總署2005年發布《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處理管理辦法》及后續幾次對該管理辦法的修訂版可知,國家對木質貨物及包裝一直有熏蒸的相關要求。
只是目前海關內部執行該管理辦法,并已經有出口企業遇到查驗并要求按該說明操作。
相關通知內容如下:
近期,海關總署陸續收到多個國家或地區關于我國出境貨物木質包裝不符合規定的通報,主要存在兩方面問題:
未加施國際植物保護公約(IPPC)規定的標識;
已加施IPPC標識的木質包裝,但仍被國外檢出活體有害生物。
為確保出境貨物使用的本質包裝符合輸入國家或地區檢疫要求,避免企業遭受經濟損失,根據《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處理管理辦法》的規定,現通知如下:
一、出境貨物使用的木質包裝,應按規定的檢疫處理方法進行處理,并加施IPPC標識。
二、各海關對出境貨物進行查驗時,一并對貨物使用的木質包裝進行抽查,不符合規定的,不準出境。
事實上,國家對木質貨物及包裝一直有熏蒸的相關要求,只不過以前熏蒸是商檢管,查驗又是海關管,所以一直以來監管部門對出口木質包裝熏蒸一事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不過,隨著關檢開始融合,加上海外國家投訴增多,這方面的要求未來將越來越嚴格!
《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處理管理辦法》
(2005年1月10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69號公布 根據2018年4月28日海關總署令第238號《海關總署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5月29日海關總署第240號令《海關總署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