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資本市場訊 “科創板顧名思義應該是科技創新板塊,它不僅要促進科創板上市公司創新發展,而且自身也要不斷創新。因此,科創板在市場定位、交易規則、制度設計上不僅要創新,而且必須要科學創新。”12月11日,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博導、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賀強在由《證券日報》社主辦的第四屆新時代資本論壇上表示。
首先,在市場定位創新方面,賀強認為創業板、新三板創新層與科創板均是為支持中小型高科技企業公司發展與融資而設,這些板塊在市場中如何定位,應有明確分工,不應是爭公司、爭資源的競爭關系,它們應和而不同,形成共贏關系。
其次,在交易制度創新方面,賀強表示,關于T+0交易制度改革他已經連續九年遞交了九個全國政協委員提案。他強調道,科創板試點注冊制是我國股票發行制度的一大創新。但注冊制的創新不可能單兵突進,實行注冊制涉及一系列制度、體系、規則甚至思維模式的調整與改變,必須要充分思考、認真研究、努力完善。
另外,在退市制度創新方面,賀強認為,科創板應該根據自身市場定位的不同,進行退市制度創新。第一,虧損的科創公司雖可以在科創板發行上市,但虧損多少年應該退市及虧損到什么程度應該退市等,需要設定更加明確的條件。第二,應對空殼公司、總營收過小的公司設定退市標準,杜絕保殼行為。第三,科創公司上市后,由于公司實際控制人、私募與中介失誤或把關不嚴造成退市或投資者血本無歸的,他們應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