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報告是項目投資決策前的活動。主要通過深入調查研究、運用實用預測方法、充分掌握數據并進行分析,來論述項目的可行性,提前規避風險,科學地預測項目未來前景。同時,眉山可行性研究報告也是項目立項的資料。
一、撰寫的總體要求
可行性研究報告一般是在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基礎上進行詳細分析、研究。通過對擬建項目的建設方案和建設條件的分析、比較、論證,從而得出該項目是否值得投資,建設方案是否合理、可行的研究結論,為項目的決策提供依據。
撰寫眉山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要把握好以下幾個要點。
1、首先是設計方案,報告的主要任務是展示預先設計的方案,因此須設計研究方案以澄清研究對象。
2、其次需要保證報告內容和數據的真實性。不能產生偏差或錯誤。為保證內容的真實性,反復驗證報告中使用的數據。
3、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當具有嚴謹的論證:有必要運用系統的分析方法對影響項目的各種因素進行系統的分析,包括宏觀分析和微觀分析。
二、眉山可行性研究報告分類
可行性研究報告按用途可分為六大類:
用于企業融資
對外招商合作
用于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立項
用于銀行貸款
用于境外投資項目核準
用于企業上市的募投項目
用于申請政府資金
三、不同用途可行性研究報告撰寫要點
(一)用于企業融資、對外招商合作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大型企業集團在業務多元化投資前,需要對擬進入領域或擬投資項目進行嚴格的論證。
1、對該項目是否值得投資?以何種方式進入?對項目主要內容和配套條件進行論證?
2、對集團現有資源能否支撐項目順利實施進行可行性論證;
3、對項目建成以后的財務、經濟效益及社會影響進行預測;
4、對項目可行性提供可操作性的微觀建議。
此類項目眉山可行性研究報告質量要求較高,對數據、方案設計、成本測算、盈利模式、風險預估等方面均需要結合企業實際進行分析,看重的是方案落地實施。
除此之外還需要編寫具有說服力的PPT,以簡潔直觀的方式說服集團領導。
(二)用于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立項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根據政策規定,各級地方政府對備案項目進行“合規性”審查,并在規定的時限內向企業出具項目備案確認書。
1、“合規性”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申請備案項目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標準,是否應由政府核準或審批而不屬于備案等。
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產品技術方案等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風險。
2、各級政府除了從鼓勵行業考核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指標就是這個企業能給地方帶來多大的拉動效益,如果是一個知名品牌必然好于一個普通品牌,如果是一個能帶動一個產業鏈的企業必然好于一個僅僅是做配套生產的企業。
(三)用于銀行貸款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貸款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分析深度要求較高:
1、須提供基于權威且準確數據分析基礎之上更為詳細準確的市場分析(大量的圖表)——通常需要權威數據或者一手調查數據;
2、提供更為詳實準確的土建方案、合理的平臺架構或技術工藝——說明該平臺架構或工藝的優勢以及選擇該工藝的原因;
3、提供詳細的設備明細選型表——包含設備名稱、價格、數量以及擬采購的廠家名稱;
4、提供詳實的財務數據(不同銀行的財務評價體系有所區別)——包含成本、收入、費用、盈虧平衡分析等;
5、嚴格按照財務要求分析盈利能力和企業提供抵押的清償實力;
6、合理的營銷模式、潛在客戶群體——采購合同或者戰略合作協議更有利于貸款的通過;
7、說明項目產生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等;
8、要客觀分析項目存在的風險以及采取的防范措施。一般來說更大的規模、更強的盈利能力和清償實力意味著更容易獲得銀行貸款。
但是企業規模的影響力也并不是,反而有時候更能體現出企業質地的盈利能力和清償實力的變量則成為加分項,因此銀行授信時,更看重企業本身的質地,即盈利能力和企業提供抵押的能力。
(四)用于境外投資項目核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境外投資項目主要是提供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類的項目,普遍具有自然壟斷或公共產品的特征,而這些項目通常也是屬于市場配置資源失靈的項目。
在操作流程圖中,項目識別階段分為項目發起、項目篩選、物有所值評價、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四個步驟。
從內在邏輯來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首先根本的是該項目的可行性。
在此前提下,才能再探討采取何種采購模式更有效率,即物有所值和政府財政能否承受這兩個問題,這是下一個層級項目具體實施層面的問題。但是這兩個層級的問題從整體上來說,都是事關項目可行性的問題,是緊密相連,不能分開的。
此類報告要求深入理解和及時把握國內新的行業政策動態,需要與項目各參與方緊密配合下完成,要做到與政府審批機構對項目的審查節點完全匹配。
(五)用于企業上市的募投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募投項目可研是企業在上市過程中根據募集資金使用計劃設計規劃的具體投資項目,需要結合企業主營業務、技術儲備、銷售網絡、人才隊伍、資產場地等做出好的項目規劃并論證其在經濟、技術等方面的可行性。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募投項目可研報告(上市可研)與一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主要有以下幾點區別:
1、上市募投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募集資金規模)應納入上市籌劃的總體方案中,因為募集資金的投向直接關系到能否實現上市(或募集)的關鍵問題;
2、上市募投項目可研報告需要上市咨詢團隊中的各中介機構(券商、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第三方調查公司)密切配合,特別是應與財務評估機構密切配合,將募集資金項目的投入產出而導致的資金流的變化納入到總體財務預測中;
3、募集資金只能用于發展主營業務(已上市公司轉型發展其他業務更要分析其可行性和合理性);
4、項目的財務分析(特別是募集資金規模及依據)應該考慮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具體要求;
5、不再要求發行人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投資管理的規定征求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的意見。
(六)用于申請政府資金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比如科技口)
各級政府(科技口、財政口、發改口、農業口、工信口、中關村等高新區)以國家“十四五”發展規劃為依據結合本地發展實際制定各種專項扶持政策。
申請政府資金支持一般需要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資金申請報告,而且國家發改委通常需要出具國家發改委的工程咨詢資質。其他部委未做如此要求。
政府的資金更看重的往往不是經濟效益,而是社會效益,因此要想獲得政府資金支持,須論證項目能夠為社會帶來更多的公眾利益。
此類用途的項目眉山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一定要緊扣申報指南要求,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真實客觀的設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