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類的生產和生活過程中用過的水,絕大部分排入污水管道,但這并不說明污水量就等于給水量,因為有時用過的水并沒有排入污水管道,如消防、沖洗街道水排入了雨水管道或蒸發掉,再加上污水管道的滲漏等造成了污水量小于給水量,一般城市的污水量約為給水量的80%~90%,另外在某些情況下,實際排入污水管道的污水量也可能大于給水量,如地下水經管道接口處滲入,雨水經檢查井u流入以及工廠或其他用戶沒有分散的給水設備,這些用戶的給水量可能未包括在城市集中給水量之內等等,這時就可能出現污水量大于給水量。
我國的污水總體處理能力還存在較大差距,污水處理設備有很多規格,處理可以覆蓋每個50-200噸/天的計劃,設備方法有多種方法,例如地上和埋地,出水規格多種多樣,包括各種規格,如A級,B級和準表面四種水規格,處理計劃的可擴展性和排水規范的改進,具體地,由工作人員定期采用出水COD監測儀和出水氨氮監測儀,在清水池出水口處進行水質監測,如果經過監測判定水質不合格,則通過加藥罐進行加藥控制水質。
污水處理按照其作用可分為物理法、生物法和化學法三種。 ①物理法:主要利用物理作用分離污水中的非溶解性物質,在處理過程中不改變化學性質。常用的有重力分離、離心分離、反滲透、氣浮等。物理法處理構筑物較簡單、經濟,用于村鎮水體容量大、自凈能力強、污水處理程度要求不高的情況。 ②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新陳代謝功能,將污水中呈溶解或膠體狀態的有機物分解氧化為穩定的無機物質,使污水得到凈化。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法處理程度比物理法要高。 ③化學法:是利用化學反應作用來處理或回收污水的溶解物質或膠體物質的方法,多用于工業廢水。常用的有混凝法、中和法、氧化還原法、離子交換法等?;瘜W處理法處理效果好、費用高,多用作生化處理后的出水,作進一步的處理,提高出水水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