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簽訂買賣合同?怎么看房選房?不看白天看晚上——入夜后看房,能考察小區物業管理是否安全、有無定時巡邏、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周全、有無攤販等產生的噪音干擾等,目前絕大多數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注明,但對于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zui終落實。
必須標明付款過戶時間——在實際操作中買方會將房款分為首付和尾款兩部分在不同時間段打給房主,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于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如果逾期則依照實際情況由違約方執行第2款項中的違約責任,必須注明費用交接時間——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附屬問題,屬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一定要注明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
必須有費明細單——隨著中介市場的不斷完善,消費者逐漸認識到能切實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2004年比2003年該數量翻了一倍還多,因此,的費越來越受消費者的關注,但是,目前市場上存在費收取不明確的問題,在合同中只寫其占總房款的比例,而并沒有明細單,這中間就會存在信息的不對等,zui終損害消費者的利益,買方必須見房主——現在有些有“收購”業務,因此出現“一房多賣”的違規操作,即在收取訂金后,還會帶其他客戶看房,zui后誰出價高便賣給誰,不惜與di一個客戶毀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