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表示,市民所咨詢的房屋位于西安市蓮湖區灃惠北路101號,由陜西兆慶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已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尚未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
根據不動產登記《條例》和《實施細則》等規定,辦理完不動產首次登記的房屋,應由開發商和業主共同按照以下資料申請辦理轉移登記: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身份證明;3.買賣合同;4.依法需要補交土地出讓價款、繳納稅費的,應當提交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憑證、稅費繳納憑證;5.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如開發單位不配合業主辦理轉移登記,業主可依據與開發公司的購房合同中關于辦理不動產權屬證書相關約定條文,建議業主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經與開發商負責人聯系,該負責人表示目前尚在購房合同約定辦證期限內,正在積極準備轉移登記資料辦理不動產權證書。(本文來源于網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