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土資源部等部門在網上公開2013年部門決算,7月18日,2013年度中央部門“三公”經費決算公開如約而至。按年初報送全國人大審查的部門數量,本次決算公開涉及95個中央部門,而從公開細化程度上則堪稱“史上最大力度”。“細曬賬本”是可貴的進步,但“三公”經費不能一“曬”了之,人們在期待“曬”“罰”并重、把問責進行到底的同時,亦呼喚“最大力度”改革“三公”。
對于公眾要求的“曬細賬”,今年亦有體現。據悉,此次公開除涉密信息外,在去年教育、科學技術等7大類支出細化公開至項級科目基礎上,全部細化公開至項級科目,這意味著中央政府支出決算已經按功能分類公布到了最底層科目。
但記者發現,仍有單位未能做到這一點。如在全國總工會的“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中,就只公布了其外交和其他外交支出這兩層的支出情況,而沒有公布30萬元款項的更進一步用途。此外,在已經公布的中央財政決算報告中,決算超過預算的情況也比比皆是。如中國氣象局2013年決算顯示,其本年支出合計235.3億元,而根據其2013年度預算,本年支出合計預計只有196.06億元,決算比預算增加了約39億元,增幅約為兩成。
其實,從財政部公布的“2013年中央公共財政支出決算表”已可看出端倪,其中的“其他支出”項目已高達632億元以上。劉尚希認為,“其他支出”的存在有合理的因素,但金額要盡可能少。“要避免一些部門把‘其他支出’變成違規支出的藏身地,從而形成黑洞。”
“根據我國預算類款項的分類,在所在‘類’中,‘其他支出’占比以5%至10%為宜,不應突破10%這一上限,否則就會使此類資金泛濫,或會成為轉移其他不合理支出的一個‘大筐’,將使得隨處可見的‘其他支出’更加合理。”劉尚希建議,對“其他支出”要疏堵結合,堵就是限制金額不能超出一定比例,疏就是允許一些沒法列入相應類別的支出存在,但要有相應說明,把原因解釋清楚,不能讓“其他支出”成為陽光照不到的角落。
國家海洋局在法國考察“南極”,住建部2700萬元買理財產品,教育部6490萬元利息不上繳,工信部0.68億元系出租房獲利……從此前公開的38個中央部門單位審計情況,到此次“三公”公開,公開力度值得點贊。但對曬出來的問題,人們更期待“把問責進行到底”。
有評論指出,如果脫離問責,“三公賬單”的公開就會淪為“公開秀”。在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看來,決算公開屬于必要的事后監管,而要讓“三公”經費更凸現公共性質,不為部門利益或個人利益所占有,更需要強化前端監管鏈條。
“另外,現在政府機關的監管嚴了,不排除會有一些支出轉到下屬協會的情況。”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審計研究室主任汪德華認為,近年來,中央部門向下屬單位轉嫁“三公”,成為預算公開和曬“三公”壓力加碼下的一種“變通”。解決問題的關鍵,是推動協會和政府脫鉤,并對帶有一定官辦性質的團體加強管理,尤其是資金監管。如此,一些部門就算想轉嫁,也找不到“埋單人”。(本報記者 楊亮)